石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石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始建于1956年10月,是政府举办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,是国家法定的预防性健康体检的专业机构。
该中心为社会提供预防性健康体检与卫生知识培训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、计划免疫服务、公共卫生与职业卫生检测检验、疾病监测与防治、健康教育宣传等服务,是全县疾病预防控制、健康教育、卫生检验检测、预防医学培训和业务指导的专业机构。取得了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卫生服务资质,是经市卫生局评审合格指定的全县预防性健康体检法定单位,是县卫生局指定的公共卫生监测服务职能单位。
中心占地面积3886m2 ,建筑面积5800m2 ,下设 11 个业务科室和4个职能管理科室。现有工作人员95人。高级职称7人,中级职称17人,初级职称26人。中心拥有原子吸收仪、气象色谱仪、酶标仪、全自动生化仪等仪器设备20多台(件),共有固定资产1000多万元。中心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,能够开展食品、生活饮用水、公共场所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73类别共200多项检验,能开展肝功能、肾功能等75项临床检验。是全市唯一取得乙B级职业卫生服务资质的县级疾控机构,是全国第一批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之一,是全国十九个基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试点县之一。
多年来,疾控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,以传染病防治为中心,广泛开展健康教育,大力加强卫生监测,为保护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。广泛开展生活饮用水、食品、化妆品和各种有毒有害场所的卫生指标监测检验和预防性健康体检、性病艾滋病诊治、慢性病防治等服务。近几年来先后配合国家卫生部开展了砷污染调查、居民营养调查、莱姆病调查等科研项目,传染病总发病率连续9年持续下降;儿童基础疫苗接种覆盖率逐年上升,在1998年以后一直保持在95%以上;基本消灭了疟疾,麻风病、碘缺乏病、脊髓灰质炎。人均寿命由解放初期的35岁上升到现在的76岁。1986年被评为全国环境卫生工作先进单位,1993年被评为全国食品卫生示范县,2001年被评为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先进集体,先后被评为全省文卫生单位、省卫生防疫先进单位、省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,2004年被评为省结防工作先进单位,2004、2005、2006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卫生监测工作先进单位、2005年获全省疾病控制工作第二名。2003年被列入全国首批51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,2006年被列入全国职业卫生示范县。一直以来,疾控中心注重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,在国家、省级学术会交流和各种刊物上发表论文120余篇,其中有26项获科研成果奖。
面对新的挑战与机遇,石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体员工将一如既往,弘扬“团结、开拓、廉洁、奉献”的团队精神,以更精湛的技术,更优质的服务,创一流的成绩,为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 |